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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青县124套干部职工周转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01,02,03标段(包))招标公告

  • 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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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巴青县124套干部职工周转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01,02,03标段(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巴青县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周转房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地区:西藏 那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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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青县124套干部职工周转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01,02,03标段(包))招标公告

巴青县124套干部职工周转房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青县124套干部职工周转房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巴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发改〔2025〕27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巴青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西藏专项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青县124套干部职工周转房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巴青县县城;

2.3建设规模: 新建周转房建筑面积6205.59平方米,共124套。其中一标段:玛如乡24套、巴青乡12套,及附属设施。二标段:雅安镇40套、江绵乡12套,及附属设施。三标段:阿秀乡12套、本塔乡24套,及附属设施。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申请西藏专项投资,已落实;

2.7施工计划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2.8.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8.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8.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如下: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本项目配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须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拟派本项目配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止)至少提供 1 个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至少提供1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专业划分,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相关业绩)。

3.5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财务报表: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6 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截图。除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外,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参与本项目投标。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8 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区外企业(所有联合体成员)须完成在藏备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至少须具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17日00时00分至2026年8月2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6年8月17日00时00分至2026年8月22日00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果出现无法解密的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2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8.3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8.4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5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提交。

8.6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8.7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藏建市管〔2023〕228号)的规定要求。

8.8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青县人民政府

地 址:那曲市巴青县

邮政编码:852100

联 系 人:江久沈傲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嘉晟瑞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15号4栋807

邮政编码:850000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监督部门:巴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沈先生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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