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尼玛县综合应急装备库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8-20
项目名称: 那曲市尼玛县综合应急装备库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尼玛县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综合应急装备库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西藏 那曲
那曲市尼玛县综合应急装备库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尼玛县综合应急装备库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尼玛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尼发经商复【2026】6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尼玛县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 ,社会投资0% 。招标人为尼玛县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尼玛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尼发经商复【2026】6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西藏藏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尼玛县军民融合仓库右侧;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建筑总面积为1443.56平方米,其中1#楼(综合物资装备库)建筑面积1378.76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287.30平方米),2#楼(值班室)建筑面积32.40平方米,3#楼(门卫室)建筑面积32.40平方米,容积率为0.14,总建筑基底面积为758.40平方米,建筑密度为9.36%,路面硬化(沥青路面硬化)1623.47平方米,2米高实体围墙254.71米,另外还包括室外设备管线等工程。;
2.3 计划工期:6个月;
2.4 招标范围:规划建筑总面积为1443.56平方米,其中1#楼(综合物资装备库)建筑面积1378.76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287.30平方米),2#楼(值班室)建筑面积32.40平方米,3#楼(门卫室)建筑面积32.40平方米,容积率为0.14,总建筑基底面积为758.40平方米,建筑密度为9.36%,路面硬化(沥青路面硬化)1623.47平方米,2米高实体围墙254.71米,另外还包括室外设备管线等工程。;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1.2 类似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3年内,有关造价、面积等量化指标不低于本招标项目对应指标的二分之一,工程用途类似、工程质量合格且在全国“四库一平台”工程业绩数据库中数据完整的工程业绩。(注:对于招标控制价≤1500万的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在评标评审阶段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加分,但不作投标资格要求。)
3.1.3 项目管理班子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注册专业) 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级别)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且应具有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2.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少于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 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8-21 00:00:00 至 2026-08-28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6-8-21 0:00:00 至 2026-8-28 0:00:00,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9-11 10:00:00 ,地点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发布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应授权招标人在开标时对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投标人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8.2 本项目评标采用智能化评审,评审数据均来源于住建部“四库一平台”及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投标前投标人需对相关内容进行确认。若评审数据与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不一致,以智能化评审数据为准。
备注: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处(用CA锁电子签名或电子盖章),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9.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西藏那曲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尼玛县城市管理局)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 址: 西藏自治区尼玛县尼玛镇建设西路
邮 编: 853200
联 系 人: 李鸣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藏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区北京大道浙商国际2楼商铺7-2-3
邮 编: 850000
联 系 人: 王燕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包含牵头人)不得少于2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2026-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