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6年全区“塔长制”公示牌及铁塔塔体安全警示标识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 2026-09-30
项目名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6年全区“塔长制”公示牌及铁塔塔体安全警示标识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项目编号: XZXZ-2026-109
招标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中标公司: 浙江嘉立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公示牌、铁塔塔体安全警示标识
项目地区:西藏 拉萨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2026年全区“塔长制”公示牌及铁塔塔体安全警示标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XZXZ-2026-109 )评审委员会按照 采购 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 供应商 递交的 响应 文件的评审。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委托 , 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评审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 : XZXZ-2026-109 二、项目名称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2026年全区“塔长制”公示牌及铁塔塔体安全警示标识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 : 202 6 年 9 月 29 日 10 时 0 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五、评审情况 :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 5 人组成,于 202 6 年 9 月 30 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 11 名 供应商 参与 响应 ,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 响应 文 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浙江嘉立科技有限公司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安徽昂然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 成交候选供应商 : ( 1)第一 成交候选供应商 : 浙江嘉立科技有限公司(信用代码: 91330327MA2AQ6H22Y) 响应 报价: 综合折扣报价: 67%,增值税税率:13% ; 交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 65日内完成交货;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合格,满足采购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不涉及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 2 )第 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 安徽昂然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 : 9查看完整信息0401 ) 响应 报价: 综合折扣报价: 69%,增值税税率:13% ; 交货期 :自订单下达之日起 60日内完成交货。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合格,满足采购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注:公示期间若无异议则第一 成交候选供应商 为成交供应商。 七、否决情况 : 任丘市神华标牌有限公司、浙江久坚科技有限公司 2家供应商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情况如下: 任丘市神华标牌有限公司:资格评审的 “业绩要求”中框架合同未按要求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故不通过初步评审。 浙江久坚科技有限公司:资格评审的 “业绩要求”中框架合同未按要求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故不通过初步评审。 八、发布媒体 : 本 成交候选供应商 公示同时且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九、公示期 : 202 6 年 10 月 1 日至 202 6 年 10 月 8 日,共 8 天。 供应商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 成交候选供应商 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 联系人 (采购代理): 万敏 投诉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人 (业主代表): 李先生 投诉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接收邮箱: wensha.zgtj@c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 响应 供应商或与本 采购 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 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 响应 供应商的 响应 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采购 人 / 采购 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 采购 人有权不予受理: (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采购代理公司及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以西、海西路以南军民路 3号 联系人: 万敏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 6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