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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拖车租赁项目询价公告 (2023-JLXLBB-F4011)

  • 2025-03-18

项目名称: 平板拖车租赁项目询价公告 (2023-JLXLBB-F4011)

项目编号: 2023-JLXLBB-F4011

招标公司: 某部

采购标的物: 平板拖车租赁项目

项目地区:西藏 林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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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拖车租赁项目询价公告

(2023-JLXLBB-F4011)

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某部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 项目名称:平板拖车租赁项目

二、 项目编号: 2023-JLXLBB-F4011

招标代理项目编号: CMEETC-239XJ339ZZ98

三、 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平板拖车租赁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技术与商务要求

1

合同签订后3日内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

452000.00

说明

1. 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 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 供应商报价应报价包含送货费、运输保险费、发票税费、运杂费、压车费、调试费、仓储费(如产生)伴随服务等所有费用。

4. 运输距离约 520 公里。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非外资参、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能够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和安全要求。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3 年 05 月 05 日至 05 月09日,每日上午 09 : 00 至 12 : 00 ,下午 14 : 00 至 17 : 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二)申领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上东大街58号四川黄金大厦A座15楼 。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提供资料并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参、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6.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四)申领方式

采取线下发售方式。供应商携带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

(五)询价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标书款以公对公转账方式转账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缴纳时需注明“ZZ98+报名费”。开户名称: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账号:9558850200000599923。)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5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上东大街58号四川黄金大厦A座15楼 。

报价方式:1.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如内容和时间不一致的以《军队采购网》( )为准。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

联系人:高先生

办公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cgxz9277@163.com

(二)采购机构:

联系人:邓先生、陆金梅、费丽娜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上东大街58号四川黄金大厦A座15楼

九、监督方式

报名商家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相关投标事项时应当以电话、短信、邮件的方式进行,咨询时应当录音或截图,若有投诉时可通过纪检监督电话举报,同时将录音、截图等信息(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发送至纪检监督邮箱。举报方式如下:

纪检监督联系人:李先生

纪检监督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纪检监督邮箱: jjjd7725001@163.com

温馨提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质疑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于能够自行作出答复的质疑,应当直接给予答复;但是对开标的质疑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提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公告中未明确的内容以询价文件中明确的内容为准。

2023 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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