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桑珠孜区寄宿制学校校车接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 2025-03-21
项目名称: 2025年桑珠孜区寄宿制学校校车接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项目编号: GZFCG2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政府
中标公司: 日喀则市生康利民校车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区:西藏 日喀则
2025年桑珠孜区寄宿制学校校车接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项目编号: GZFCG2查看完整信息 作者: 财政 发布时间: 2025-03-21 11:04:51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2025年桑珠孜区寄宿制学校校车接送服务采购项目
拟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2025年桑珠孜区校车租赁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拟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 285.32(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日喀则市生康利民校车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17号)》文件 规定 ,并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证函》,公司各项资质完全符合校车服务要求,运营车辆、驾驶员等均符合校车服务规定。 该 公司 与日喀则市教育系统建立了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 为学生提供优质安全的校车服务 , 根据日喀则交通支队车辆管理所下发的《关于桑珠孜区教育局校车使用许可意见复函》,所投入的校车完全达到 GB7256-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2号修改单和GB24315-2009(校车标识的要求),准许其投入使用。 自公司承担桑珠孜区校车服务以来,没有发生过任何交通道路安全事故,服务态度、质量均确保了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桑珠孜区教育局党组会议纪要(日桑教党组纪要【 2024】第26号),本着支持教育事业的目的,校车公司一并承担临时性派车任务,符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政办发【2018】91号)的相关要求。 因此, 该项目只能由 日喀则市生康利民校车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 项目具有唯一性 和延续性 。
综上所述,根据藏财采办【 2018】1号文件,公共服务项目只能且唯一供应商采购的规定。因此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故推荐供应商为日喀则市生康利民校车有限责任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日喀则市生康利民校车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日喀则市雪强北路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3月 24 日 至 2025年03月 28 日 (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
四、 其他 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日喀则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网》上发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财政部门提出。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黄和
联系地址: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后藏庄园 B区商住楼四单元701室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六 、 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