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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关于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二次)

  • 2025-03-31

项目名称: 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关于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二次)

招标公司: 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采购标的物: 招标代理机构供氧

项目地区:西藏 日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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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局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经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干部职工供氧采购项目

二、代理范围

承担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三、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纳入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或日喀则市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

4.具有完成项目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场所、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此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7.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方式和报名

1.本次比选方式为合理均价(最高限价为中标价的1.5%),在最高限价以内,最接近合理均价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项目的招标服务工作。(接近合理均价指:不管报价比合理均价高或低,只要是最接近的就为最接近合理均价的招标代理机构,如合理均价与报价高低之差相同,则取低不取高)。

2.符合本次比选活动资格条件并愿意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并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逐页盖章胶装成册):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比选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查询、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业绩、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三年内成立的机构,可提供成立后上述材料)、需提交报价函,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不正当竞争,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3.比选文件于2025年4月3日17:00前送达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地 址:日喀则市黑龙江北路12号

联 系 人:崔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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