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达孜区2025年度公务车辆(执勤执法车辆)保险第三方服务磋商公告
- 2025-04-10
项目名称: 购买达孜区2025年度公务车辆(执勤执法车辆)保险第三方服务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GZFCG2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拉萨市达孜区财政局
项目地区:西藏 拉萨
购买达孜区2025年度公务车辆(执勤执法车辆)保险第三方服务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购买达孜区2025年度公务车辆(执勤执法车辆)保险第三方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2日 11时40分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名称:购买达孜区2025年度公务车辆(执勤执法车辆)保险第三方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40000
最高限价(如有):1240000
采购需求:
购买车辆保险共计162辆(最终以实际出保单为准),购买保险类型为:①交强险;②车辆损失险;③第三者责任险;④车上人员责任险;⑤交强险和车船使用税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4 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2.5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6 执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123 号)规定,落实支持绿色、环保包装政策。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项目采购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促进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政策落实:供应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按相关规定扣除。(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11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4月18日 23时59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11时4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11时40分
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1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系统,需供应商办理CA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的右下角常用软件下载-CA证书办理流程,本项目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形式进行、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访问地址: /open-web-zc/login ,各供应商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磋商会议,对代理机构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复,磋商小组只对按要求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
3、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留意查看上述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是否有本项目后续的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因电子化交易代理机构无法主动联系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发布媒体,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投标保证金采取电子保函方式提交。(具体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提示为准)。
7、在未完成开评标之前,投标供应商应保持实时在线和电话畅通,发起二次报价时,供应商需在30分钟内完成二次报价,以及对代理机构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复,如因投标供应商未实时在线,造成未完成二次报价,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8、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工作实施方案》(拉政办发[2024]25号),中标(成交)供应商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申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贷款。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拉萨市达孜区财政局
地 址: 拉萨市达孜区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西藏志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城西区当巴社区北京西路80号顺通城市花园6栋2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保女士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