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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吉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04-18

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吉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TJ2025-XZ-018

招标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标的物: 公务用车保险服务

项目地区:西藏 日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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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通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吉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吉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吉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TJ2025-XZ-0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吉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吉隆县吉隆镇金四路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先生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西藏通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女士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地址: 西藏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日月湖小区2区4排3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吉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西藏通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2025-XZ-018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吉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906.34元

最高限价:139,906.34元

采购需求:为吉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购买2025年度公务用车保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出具全部车辆保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

2.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中,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 年 4 月 18 日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每天上午 9:30至12:30 ,下午 3:30至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通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拉萨市金珠西路日月湖小区2区4排3号);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远程获取(现场获取流程:提供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远程获取流程:1.将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 1946492285@qq.com ;2.代理机构将对原邮件回复相关后续事宜)。

售价:3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 年 4 月 28 日 10 时 30 分 ;

地点:西藏通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拉萨市金珠西路日月湖小区2区4排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吉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 址:日喀则市吉隆县吉隆镇吉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通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拉萨市金珠西路日月湖小区2区4排3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二、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28日 10: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e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采购代理机构随其他采购文件一同留存,信用信息仅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使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曾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3.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3.990634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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