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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藏公路G109格尔木至那曲段提质改造工程物资(地材)集中采购招标公告-集中采购项目

  • 2025-04-24

项目名称: 青藏公路G109格尔木至那曲段提质改造工程物资(地材)集中采购招标公告-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QZGLGC-WZJC-2025-007

招标公司: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青藏公路G109工程指挥部

采购标的物: 地材提质改造工程物资

项目地区:西藏 那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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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藏公路 G109格尔木至那曲 段提质改造工程

物资 ( 地材 ) 集中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ZGLGC-WZJC-2025-0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藏公路 G109格尔木至那曲 段提质改造工程 (地材 )集中采购招标招标人为 中 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青藏公路 G109 工程指挥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格尔木 至那曲段地材 集中采购进行 公开 招标。本次 公开 招标采用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招标的招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青藏公路 G109格尔木至那曲 段提质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起点位于 格尔木 市,终点位于 那曲 市,全长 816.1公里,涉及 青海 和 西藏 两个省区,总投资 101.9亿元。

2.2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详见附表 1 :招标物资清单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并符合《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细则》中公司供应商的准入标准 ( 具体要求见附件 2:供应商准入审核要点 ) 。

3.2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企业 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内( 202 2 年、 202 3 年 、 2024年 ) 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 且近三年( 202 2 年、 202 3 年 、 2024年 ) 平均年营业额不低 于 3000万元 ,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3 质量能力 要求 : 企业应拥有完整的 “ 三标管理体系 ”认证 , 具有 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 0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 IS04500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并满足项目设计及规范要求。

3.4 合作业绩要求 : 近 3年内( 2022年04月 至今)国内公路大中型项目或铁路及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招标采购 相关 物资 1000万及以上 供货业绩 2份 ,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3.5 履约服务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及下属单位企业黑名单的;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近三年内在中国交建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及下属单位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不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同时, 提供至少 两 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招标人不接受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

3. 6 其他要求: 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 代理商和贸易商。 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为准确完成本次投标报价,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勘察, 并 联系各 分部 物资负责人 ( 详见附件 3:各分部物资负责人联系方式 ) ,了解各个包件的 物资需求 情况和各 分部 的运输 详细 情况。

3.7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人均被否决;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8 投标人报名参与投标后,应自行联系投标项目进行送样检测,试验结果由项目总工程师、物资部、试验室和供应商共同确认,评标时依据试验检测是否合格确认投标的有效性,未参与试验检测及试验检测不合格的,符合性检查均不予通过。

3.9 每个投标人至少参与5个包件投标报价,多个包件只需递交一份投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 有 意 参 加 投标 者, 请 于 2025年04月24日 13时00分 至 2025年04月30日 13时00分 ( 北京 时 间 , 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下同 ) , 登 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完成投标报名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获取条件和方式

4.2.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 )的在册供方并选择参与本次招标。(供应商所属单位为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交国内直营事业部(总承包分公司)”层面的供应商,可直接选择参与;新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并仔细阅读“ 附件 2:供应商准入审核要点 ”,初始推荐单位请选择 “中交国内直营事业部(总承包分公司)” ;如已注册但所属单位不是 “中交国内直营事业部(总承包分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的方式添加“中交国内直营事业部(总承包分公司) ” 。

4.2.2 本次招标采取线上报名参与、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成功报名参与的投标人应于 2025年04月24日 标书发售后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 )下载招标文件。

4.2 .3 本次招标文件不收取标书款。

4.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均需 在 2025年 0 4 月 30 日 前告知 招标人并通过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 载内容的形式发送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招标人将于 2025年 0 5 月 03 日 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 文件时间为 202 5 年 0 5 月 09 日 13时00分 至 2025年05月15日 13时00分 ,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

5. 4 投标保证金

5. 4 .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电汇的形式提交。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以招标人财务统计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银行之间的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 定账户。 ( 中交集团内部物资公司可使用行政保函代替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整标 20万元人民币。

收款信息 :(用途备注: 青藏公路 G109格尔木至那曲 段提质改造工程 地材 招标投标保证金 )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账户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青藏公路G109线格尔木至那曲段提质改造工程格贡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账 号 :01-10-012140-01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 止时间为: 2025年05月15日 13时00分 之前。

投标人应将付款凭证 及银行回执 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 1013962919@qq.com 。

6 . 履约保证金

6.1 履约保证金额度:本次招标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本次招标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7. 结算周期与支付

7.1 结算周期:每月11日办理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的结算。

7.2 支付:

格贡一分部 、格贡四分部、 贡那 一 分部 、 贡那二分部 : 按月结算,双方办理结算、项目部在取得乙方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完成相关结算手续后,一个月内支付结算金额的 70%,两个月内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结算后六个月内返还。如票据支付,由 甲 方贴息。具体支付方式在采购方与乙方采购合同中约定。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支付货款时,乙方应充分理解项目部资金情况,将资金情况考虑到报价中。

格贡二分部 、 格贡三分部 : 按月结算,双方办理结算、项目部在取得乙方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完成相关结算手续后, 一 个月内支付结算金额的 5 0%, 三 个月内支付至 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结算后十二个月内返还。如票据支付,由 甲 方贴息。具体支付方式在采购方与乙方采购合同中约定。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支付货款时,乙方应充分理解项目部资金情况,将资金情况考虑到报价中。

8. 开标

8 .1时间: 2025年05月15日13时00分 (采用线上开标方式);

8 .2开标地点 : 线上开标;

8 .2.1 线上: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

8 .2.2线下:本次招标不组织线下开标会 。

8 .3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9. 发布公告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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