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人民医院关于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 2025-05-21
项目名称: 那曲市人民医院关于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招标公司: 那曲市人民医院
项目地区:西藏 那曲
为推进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开展,确保采购项目高效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通知>》(藏财采办〔2021〕29号)精神,现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采购项目聚焦于医院医疗设备和医院信息化建设服务等,详细采购需求以最终确定方案为准 。
二、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办理招标有关手续的备案、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受理投标报名、组织开标和评标会议、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协助委托人发放中标通知书、草拟合同等采购工作。具体代理范围条款以委托合同约定。
三、报名条件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恪守行业规范和执业道德,积极参与和接受行业自律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在西藏政府采购网《那曲市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库》中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本项资格所需证明将在评选时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预审不得参与比选)。
(四)所有参选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招标代理经营资质,内部管理制度及保密措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七)具有各类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经验。
(八)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执行性、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九)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十)本次参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能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报名。
四、需提交资料清单
(一)主体资格材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近两年(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或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绩汇总表(含项目名称、委托单位、招标时间、中标金额、项目负责人等信息),每个业绩需附招标代理合同关键页、中标通知书或招标结果公示截图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无重大失信违规事项承诺书。
(四)公司基本情况简介,包括是否有自拍摄场地,评审场地基本设施、监控设备等配备情况(提供营业场所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实地图片、设备清单、实物图片),专职人员情况(含近6个月以来社保缴纳证明)等。
(五)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及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五、资料提交要求
(一)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制作密封文件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注明“ 机构名称 参与那曲市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材料”。
(二)提交时间:自本函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6日17点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提交方式
现场递交: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浙江东路260号(那曲市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管理科)
邮寄提交:采用顺丰快递(以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同现场递交地址。
(四)结果公告:本项目结果公告比选结束后在“那曲市人民医院工作平台”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比选办法
医院将组织评审小组,依据资质条件、业绩情况等维度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未入选机构材料不予退还,本次遴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我院所有。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格列热杰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那曲市人民医院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