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 2025-06-07
项目名称: 关于2025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项目地区:西藏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 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 202 5 年度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202 5 〕 22 号) 要求 , 为 做好我区 2025 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工作 ,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 月 18 日
上午 0 9:00 - 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 - 16:30 建设工程计价
10 月 19 日
上午 0 9:00 - 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4 个专业)
下午 14:00 - 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4 个专业)
本次考试我区仅在拉萨市设置考点。
二、 报考 条件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西藏区域内,方可在西藏考区报名参加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 1 )。
三、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说明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实行 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且线上核查通过人员的办理方式
1.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前无须提供有关证明,依据告知承诺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 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 1 )已知晓告知事项;
( 2 )已符合报考条件;
( 3 )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 4 ) 自愿 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 自愿 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的办理方式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期间将对所有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若发现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 不符合报考条件 并 取得考试成绩的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 、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6 月 29 日 — 7 月 8 日, 本次考试不设置补报名、补缴费环节,请报考人员及时完成报名及缴费工作 。
网报地址:中国人事考试网( / ) ,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
(二)报名程序
1. 报考人员 网上注册
考试 实行告知承诺制,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 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 24 小时后,系统显示出核验结果即表明在线核验已完成,报考人员须继续进行网上报名。
2. 报考人员 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 报考人员 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 “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级别考试, 点击 下一步 , 报考省份选择 “西藏”,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 “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 报考人员 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
(三)资格 核查
1. 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结果为 “核查通过”且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系统将自动核查其报名资格,通过后直接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届时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即可。
2. 现场人工核查方式办理
未通过系统资格核查或者不选择 /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A.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B.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C. 撤回承诺申请的;
D. 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现场人工核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 份,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 )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 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1 份(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 / 认证报告链接: /question/1525.html ),提供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任一学历即可;
2 . 所在单位开具的 从事 “ 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 ”工作年限 证明 材料 1 份 ;
3. 报考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
现场人工核查时间: 6 月 29 日 — 7 月 9 日( 9: 3 0 — 13:00 , 15:30 — 18:00 ) ,截止时间为 7 月 9 日下午 18:00 。
现场人工 核查 地址: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拉萨市八一北路 人才巷 2 号 ,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 4 楼 405 、 406 办公室 )。
(四)网上缴费
通过线上资格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报平台完成网上缴费工作。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网上缴费时间: 6 月 29 日 — 7 月 9 日 ( 截止时间为 7 月 9 日 23:59 ) 。
( 五 )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及新增全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藏发改价格〔 202 0 〕 298 号),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 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85 元 / 科。
( 六 )准考证打印
已缴费的 报考人员 ,于 10 月 14 日 — 17 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一)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 4 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 4 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参加 4 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 4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 2 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 报考 人员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 报考 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 二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1 号 ) ,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 阅卷时将对所有 应试人员的 答案进行比对分析监测, 若 试卷答案雷同 , 抄袭 或 被抄袭 的应试人员 ,均取消考试成绩。
( 三 )届时,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成绩公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请各科目考试成绩均合格的 应试 人员 ,按照 西藏人事考试 中心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 应试 人员 ,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取消考试成绩或不予核发证书。
( 四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 202 5 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以下相关网站免费下载: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 )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 )。
咨询电话: 0891 — 6845920 、 6327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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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 .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 5 年 6 月 6 日
附件 1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报考 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4 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5 年。
2 .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3 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4 年。
3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2 年。
4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
5 .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1 年。
(二)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 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 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附件 2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