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5年天通卫星终端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 2025-06-12
项目名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5年天通卫星终端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项目编号: XZXZ-2025-025-2
招标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中标公司: 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天通卫星终端
项目地区:西藏 拉萨
成交候选 供应商 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2025年天通卫星终端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XZXZ-2025-025-2) 磋商 小组按照 磋商 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应答供应商递交的 响应 文件的评审。 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受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委托 , 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评审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 : XZXZ-2025-025-2
二、项目名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2025年天通卫星终端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唱价时间 : 202 5 年 6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五、评审情况 :本项目 磋商小组 共 5 人组成,于 202 5 年 6 月 12 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 3 名供应商参与 响应 , 磋商小组 按照 磋商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 响应 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 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 供应商 ;郑州翼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综合 得分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 供应商 。
六、成交候选 供应商 :
( 1)第一成交候选 供应商 :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代码: 9查看完整信息915M)
应答报价:不含税总价: 238938.05元,增值税率:13%,含税总价:270000.00元。
质量: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供货期限:自订单下达后 10日内完成到货。
合同周期:自合同签订起 1年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
响应 磋商 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磋商 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2)第二成交候选 供应商 :郑州翼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信用代码: 9查看完整信息9096)
应答报价:不含税总价: 198800.00元,增值税率:13%,含税总价:224644.00元。
质量: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供货期限:自订单下达后 15日内完成供货。
合同周期:自合同签订起 1年。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
响应 磋商 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磋商 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七、否决情况 :
天际互通(北京)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实质性响应不得存在情形承诺 , 不满足初步审查项 “不得存在情形”的审查要求, 磋商小组 一致意见否决其 响应 ,未能通过初步评审。
八、发布媒体 :
本成交候选人公示同时且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九、公示期 :
202 5 年 6 月 13 日至 202 5 年 6 月 16 日,共 4 天。 响应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 供应商 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
联系人 (采购代理): 廖晖 投诉电话: 1 8 689108868
联系人 (业主代表):张冲 投诉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接收邮箱: 1 710645129 @ qq .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 响应 供应商或与本 磋商 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 响应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采购代理公司及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以西、海西路以南军民路 3号
联系人: 廖晖
电话: 1 8 689108868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2 025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