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金龙矿业有限公司阿里改则县铁格隆南矿区荣那拿若矿段铜矿7200万吨/年采选工程——一期项目前期实施一标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第1次公示
- 2025-07-29
项目名称: 西藏金龙矿业有限公司阿里改则县铁格隆南矿区荣那拿若矿段铜矿7200万吨/年采选工程——一期项目前期实施一标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第1次公示
项目编号: 0125-ZB20069
招标公司: 西藏金龙矿业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湖南华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铜矿
项目地区:西藏 阿里
西藏金龙矿业有限公司阿里改则县铁格隆南矿区荣那拿若矿段铜矿7200万吨/年采选工程——一期项目前期实施一标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第1次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7-29
西藏金龙矿业有限公司阿里改则县铁格隆南矿区荣那拿若矿段铜矿7200万吨/年采选工程——一期项目前期实施一标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5-ZB20069)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07月29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8月01日
西藏金龙矿业有限公司阿里改则县铁格隆南矿区荣那拿若矿段铜矿7200万吨/年采选工程——一期项目前期实施一标监理项目(招标编号:0125-ZB20069),评标委员会已完成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标准
工期
1
湖南华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00000
严 格 执 行 《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规 范 》 ( GB/T50319-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工程质量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执行,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勘报告通过甲方认可为止,(预计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2
新疆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695000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工程质量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执行,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勘报告通过甲方认可为止,(预计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3
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666000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工程质量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执行,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勘报告通过甲方认可为止,(预计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湖南华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臧龙
注册监理工程师、43010595
2
新疆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张庭俊
注册监理工程师00333909
3
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吴冬明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00738366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湖南华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新疆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联系人:聂双,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邮箱:nie_shuang@
(二)异议提出方式为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我的项目】-【工作台】菜单下的【异议】菜单,进入异议页面,点击【新增异议】按钮,进入异议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中铝(北京)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年。
1.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无线索依据,反复异议,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造成影响的。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西藏金龙矿业有限公司综合部,电话:查看完整信息,邮箱:xzjljwjb@163.com。
上级监督管理部门:中国铜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电话:查看完整信息,邮箱:ztjwjb@chncopper.com。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金龙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阿里地区改则县鲁仁路40号
联系人:杨哲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xzjljwj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北京)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聂双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nie_shuang@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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