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宣传片制作比选公告
- 2025-07-29
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宣传片制作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采购标的物: 宣传片制作
项目地区:西藏 拉萨
按照我院宣传工作安排,拟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一家专业机构制作我院宣传片及画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宣传片制作
二、项目内容
宣传片的拍摄和制作要主题一致、富有创意,表现手法独特,动静结合、实景突出,视觉效果细腻流畅。宣传片具体制作要求如下:
1.时间控制在5-10分钟左右,片头字幕必须有作品名称。
2.成品的技术参数达到标准级数字电视(1920×1080)高清要求,可在电视、网络上发布传输。
3.根据我方提供相关文字资料、部分素材,比选申请人负责项目策划、筹备、脚本撰写、素材拍摄、剪辑制作、配乐、特效、出片、修正等工作(含我单位那曲市色尼区色雄乡白让村驻村点及日喀则市谢通门县卡嘎镇强布村及库热孜村取景产生的交通、住宿、伙食、保险等相关费用)。
4.主题鲜明,构思明确,题材新颖,内容流畅,可视性强,配乐协调,艺术表现手法多样化,画面具有一定冲击力与观赏性。
5.采用超高清(4K)及以上清晰度方式拍摄,画面干净通透,平稳柔顺,适当加入航拍、移动、升降格等非常规画面。特效画面应新颖不突兀,能自然融入整部影片。配乐、配音、同期声、音效等画外音应协调自然,清晰可辨,富有感情。片中对白使用普通话(角色需要除外)。
6.成品应保证压缩编码损失小,格式应为:MPG/AVI/FLV/WMV,可在电视、电脑、网络等平台播放传输。
7.成品应设计包装并刻光盘500张。比选申请人应和比选人签订保密责任书,负责做好所有涉及比选人工作素材的保密工作。
三、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一)须是在工商部门登记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项目总体要求
(一)采购限价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项目费用以实际采购价格为准。
(二)项目制作周期为60天。
(三)本项目不接收联合投标。
五、采购方式及评审方法
(一)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二)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抽取相关专家现场评分,评审满分为100分,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为中选人,排名第一放弃中选的,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为中选人,以此类推。
1.资料规范(10分)。响应文件制作规范,符合各项目要求得10分,有1项细微偏差的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2.主要业绩(20分)。潜在供应商参与过类似项目,每有1项得1分,最高得20分。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得分,否则不得分。
3.实施方案(50分)。实施方案详实,符合项目要求,有创新意识或好的创意。按优秀40-50分、良好30-40分、一般20-30分3个档次。
4.项目报价(20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比选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统一按照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比选报价)*20%*100。
六、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承办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能证明符合参与单位的基本条件的相关资料。
(二)项目响应文件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
(三)提供承担与该项目相关的成功案例(提供视频或文字图片资料)。
七、其他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按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供案例音频和文字图片、单位营业执照、报价等资料,一式2份(1份主件,1份副件,每份响应文件应单独装订成册并分别密封后再集中密封报送),封面应标注拟投的具体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并加盖印章,于2025年8月5日前(截止时间为当日18:00)提交到我院行政楼302办公室,视频资料可只复制一个U盘放入材料主件中报送。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27号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