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审批,拨款流程(公告)
- 2025-08-01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审批,拨款流程(公告)
项目地区:西藏 林芝
一、政府采购审批流程
(一)填写朗县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审批表
1.附单位会议纪要(本单位同意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的会议纪要,纪要需明确资金出处、资金量,非本级预算的要另附资金出处文件和领导签批报告);
2.纸质版采购申请〖采购人(各部门单位)向县政府采购办提交的红头便签采购申请〗;
3.采购清单(包含产品规格、型号、数量或三方购买服务方案,凡录入固定资产系统的物资类采购清单要先报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审定后方可填报计划表,并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财资字〔2014〕7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4.采购人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备注: 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经采购办经办人员、采购人分管副县长审批方可执行;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经采购办经办人员、财政分管副县长和县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选定采购机构代理机构
朗县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审批表审批后采购人应按照《采购法》、《招投标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暂行管理办法》(财库〔2018〕2号)规定从《林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由采购人具体对接代理机构办理具体采购事项,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摇号、抽签、遴选等方式选择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采购办将对采购过程及招标流程进行监督。
(三)采购合同履约
挂网招标工作结束后所产生的中标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非现金形式)或出据担保函,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待验收合格后退还。
二、采购拨款流程
(一)填写朗县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拨款审批表
拨款资料:供应商拨款申请(非法人办理拨款业务的需为经办人出具委托书)、中标通知、采购合同、税票、供应商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资质、采购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备注: 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采购拨款签批至采购人分管副县长,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需由县长签批。
(二)支付流程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23—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藏财采办〔2022〕145号)文件第八条、九条规定,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系统中进行支付。
三、资料管理
采购活动完成后采购人需自行保存好原始采购资料,将朗县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审批表第二联及中标通知书送至采购办备案。
以上流程在《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朗政发〔2023〕26号)第25页第六条中体现。
朗县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朗县财政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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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钱加典
校对 :米玛次仁
编辑 :陈秋菊
来源 : 朗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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