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戈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关于邀请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二)
- 2026-02-03
项目名称: 班戈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关于邀请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二)
招标公司: 班戈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采购标的物: 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
项目地区:西藏 那曲
班戈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关于邀请
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规范那曲市班戈县普保 镇 2 号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招标活动,保障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 、公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班戈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作为项目责任单位,现就本项目施工招标的代理服务工作,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那曲市班戈县普保 镇 2 号 泥石流治理工程。
2. 项目法人 :班戈县人民政府。
3. 项目责任单位 :班戈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4. 项目总投资 :预 计 4,476,900 元(人民币肆佰肆拾柒万陆仟玖佰元整)。本项目属于使用预算资金且金额超过 200 万元人民币的工程项目,依法必须 进行招标。
5. 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负责那曲市班戈县普保 镇 2 号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单位的招标全过程代理服务工作,包括 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公告、答疑及协助合同签订等。
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报名参与本项目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为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相应资金及专业力量,拥有一定数量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等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
3. 已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入库,且报名时查询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4.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须在那曲市、县级采购企业备案库中。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及参选文件递交
1. 报名及递交时间 : 2026 年 2 月 3 日至 2026 年 2 月 5 日(上午 10:00-13:00 ,下午 15:30-18:30 ),逾期不予受理。
2. 递交地址 :班戈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具体办公室以现场指引为准)。
3.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当面提交,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四、参选文件内容
参选文件应至少包含以下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1. 报名申请书。
2.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的备案截图或证明。
5.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人员构成、办公场所、近年财务状况等。
6. 类似工程项目(特别是地质灾害治理、市政工程类)的招标代理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7. 为本项目配备的专业服务团队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8. 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方案及保证依法依规、廉洁从业的承诺书。
五、遴选及确定方式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
1. 我局将在报名截止后,对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参选文件并通过形式审核的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2. 通过资格审查的代理机构,将由我局组建的评审小组,依据其提交的参选文件,从企业信誉、类似项目业绩、专业团队能力、工作方案可行性及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3. 综合评定结束后,将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中标代理机构,并将中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
六、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最终中标(成交)的施工单位承担,具体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代理机构与施工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并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
七、联系方式
责任单位 :班戈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联系人 :旦增平措
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八、监督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活动全过程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单位及电话 :
1. 班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查看完整信息
2. 班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查看完整信息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次遴选活动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责任单位或监督单位提出。
特此公告。
班戈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2026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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