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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72家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布信息的通报

  • 2026-05-15

项目名称: 关于72家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布信息的通报

招标公司: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地区:西藏 日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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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局在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过程中发现,72家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因行业法规不熟、专业能力不足,编制发布的233个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内容不完善,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载明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信息。影响了潜在投标人、利害关系人依法提交异议,不利于招标投标活动异议规范受理处理,影响了招标投标市场主体维权途径。

各招标代理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加强业务学习,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依法履行招标代理职责。同时,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要明确约定招标代理范围、权限、期限,项目负责人,代理费用收取对象、方式及标准,协助办理异议、协助处理投诉等要求,招标投标资料保存、移交等要求,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合同解除及终止情形,代理机构、招标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房建市政工程领域招标投标行业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抽查核查工作。在监督检查招标代理行为时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核实代理机构是否满足从业条件,人员专职从业,招标代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招标文件编制与发售,招标公告发布,评标专家抽取,中标通知,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处理投诉等情况。对招标代理机构未按照相关规定严格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受理处理异议投诉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后续行业信用评价、业务监管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有力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各主体合法权益。

附件:未按规范要求明确标注招标信息的代理机构及项目数名单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9日

20260509招标代理公司未按照规范要求在公告中明确标注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企业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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