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拉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游泳馆空气能热水系统及相关设备检测维修项目比选公告
- 2026-07-29
项目名称: 中共拉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游泳馆空气能热水系统及相关设备检测维修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LSSWDX-2026-004
招标公司: 中共拉萨市委党校
项目地区:西藏 拉萨
为保障我校游泳馆(含泳池及泡澡池区域)热水系统的稳定运行,现对游泳馆空气能热水系统及相关设备检测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 LSSWDX-2026-004
(二)项目名称:中共拉萨市委党校(拉萨市行政学院)游泳馆空气能热水系统及相关设备检测维修项目
(三)项目背景:因我校空气能热泵热水机(型号为天舒 DKFXRS-64IIB )设备故障,我校游泳馆泳池及泡澡池,水温无法达到使用标准。主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1. 泳池恒温加热主机报低压故障,系统存在冷媒泄漏,需查漏补焊、抽真空并重新加注冷媒;
2. 泡池加热主机报通讯故障和高压故障(主板元器件损坏,需更换)
3. 室外管道保温层失效,主机软连接开裂,板式换热器水垢堆积,部分控制配件(西门子 RWD68 控制器、西门子 SKD60 电动液压执行器及配套调节阀)损坏。
(四)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五)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满足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报价最低者成交)
(六)最高限价: 13 万元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转包 。
二、检测维修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检测维修范围(空气能热泵热水机及相关配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下述表格内容)
序号
检测维修项目
要求
单位
数量
1
泳池恒温主机
主机检测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台
4
2
泡澡池主机
主机检测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台
6
3
加热辅助主机
主机检测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台
6
4
除湿机
主机检测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台
3
5
泳池机组及管道系统
排查故障,清洗除垢
项
1
6
泡池机组及管道系统
排查故障,清洗除垢
项
1
7
冷媒修复
查漏补焊、抽真空后加注
项
1
8
室外管道保温层更换
保存热量,提高主机制热效率
项
1
9
板式换热器除垢清洗
化学除垢(含循环管路)
套
2
10
主机软连接更换
耐高温型
项
1
11
配件更换
原配件为西门子 RWD68 控制器、西门子 SKD60 电动液压执行器及配套调节阀,可参考同档次品牌
套
2
12
系统综合调试
含故障代码清除、参数重置
项
1
(二)施工要求
1. 水温达标:检测维修完成后,泳池水温须在 26 ℃ -28 ℃,泡澡池水温须≥ 38 ℃(根据设备额定标准);
2. 冷媒操作:漏氟系统必须采用电子检漏仪精确定位漏点,补焊后抽真空至 -0.1MPa 并保压 24 小时确认无泄漏,方可加注冷媒;
3. 除垢作业:使用专业药剂(如盖尔西康或同等品质)对主机换热器、板式换热器及循环管道进行全面清洗;
4. 安全施工:高空作业佩戴安全绳,断电断水操作,冷媒回收须符合环保要求,避免直排;
5. 验收标准:设备连续运行 48 小时无故障,水温稳定达标。室外机做好防水防潮措施,并完善雷雨天断电保护机制。
三、供应商资格
1.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热泵设备维修、安装或制冷设备维修;
2. 专业能力:提供热泵维修资质证明或近 3 年同类项目业绩(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
3. 信誉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近 3 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价及文件要求
1. 报价:需包含材料、人工、运输、税费等所有费用(详见附件报价表);
2. 响应文件内容(须写明联系方式):
( 1 )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
(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 3 )报价表(详见附件 2 );
( 4 )施工方案(含工期计划、人员配置、安全措施);
( 5 )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
( 6 )无违法记录声明。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胶装成册, 一式两份,分别密封,标明正本、副本, 贴封条并加盖骑缝公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五、材料 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8 月 5 日 18:00 ;
2. 递交地点:拉萨市委党校综合楼 504 室;
3. 现场踏勘:供应商须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 -8 月 4 日(工作日 9:30-12:30,15:30-18:00 )联系采购人踏勘现场,未踏勘者视为接受现状,成交后不得因现场问题提出额外费用。
4. 联系人:吴女士;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六、其他条款
1. 供应商递交的资料应按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未按要求胶装、密封和标记的视为无效,一律不予受理。所有文件资料不予退还。
2. 被选定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拖延交办工作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组织的各类采购项目活动。
3. 中共拉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享有对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
中共拉萨市委党校(拉萨市行政学院)
2026 年 7 月 24 日
* * *
校对(一审) 吴佳佳
审定(二审) 赵 剑
核发(三审) 王 庚
本期 编 辑 赵 剑